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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法,是灵魂崇拜的主要形式。在《周易·系辞传》云:“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这是灵魂观念未出现,原始人初将死者尸体弃之野外,用树枝等物盖住的做法,是与大象、蚁类“埋葬”尸体方法同样的动物性行为,后随着人类的定居,人类生活环境逐渐稳定后,并随原始人心智的发达,产生了灵魂观念的以后,逐渐由本能的动物性物质活动,变成了含有原始宗教意义的精神行为。

例如,追溯到山顶洞人,穿戴都用赤粉染过,尸体旁边撒红粉,“红”色对于他们就已不只是生理感受的刺激作用(动物也有)而是包含着或提供着某种观念含义(动物所不能有)。原始人群之所以染红穿戴,撒抹红粉,已不是对鲜明夺目的红色的动物性生理反应,而是“红色”被赋予了某种象征性的观念含义,沉淀了社会内容。原始人关对对象官能感受的同时已积淀了观念性的想象、理解。这样,区别于工具制造和劳动过程,包含着原始宗教、艺术、审美等等在内的丧葬活动就算真正开始了。人们处置尸体关系的种种想法,以及关于灵魂阴间生活的幻想安放尸体,具体运用何种葬法来对待尸体的灵魂,不同文化圈有着迥然相异的方式,产生各种葬法葬式,从而构成了不同的丧葬文化特色。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所处的生存环境不同,从事的生产活动不同。以及心理素质的差异,形成了各自的葬法葬式。例如,生活在森林中的民族,多实行树葬,水居的民族,如独龙族对非正常死亡者,扔尸于江河中,任其飘流。生活在高原的氏羌族,火在生活中的重要性显现在丧葬活动中,盛行火葬,让死者的灵魂随着冉冉上升的烟雾飘入大堂。在我国葬法留有遗物的主要有4种:
(1)“入土为安”的土葬
(2)升天“登遐”的火葬
(3)临水峭壁的崖葬
(4)高悬古朴的树葬
葬式因民族、地区和宗教意识的差异有所差异,即使是同一葬式也因此而有所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同一种葬法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着。墓葬建筑是人类社会精神的产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观念形态的制约,不同的宗教信仰对死亡的认识也是不同的。处理尸体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不同民族、种族,不同的阶级各有不同的世界观。形成了世界上纷繁复杂的墓葬式纪念性建筑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