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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殡葬问题研究,法学领域的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和切人点对农村殡葬改革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也提出了相对应的完善建议。

一是从法律实证的层面,提出农村殡葬用地制度存在着法律规定脱离实践、法院管辖权存在争议、民政部门管理权能虚位等问题,应当通过限缩农村公益性殡葬用地相关规定的适用边界、明确法院司法管辖权的范围、落实民政部门的管理权能等途径予以解决。二是从权利保护的角度考量农民在殡葬改革中的权利义务状况,指出要在充分尊重农民的情感、保证农民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有效、合理和符合民族传统的殡葬改革。三是从民间法的视角,我国民族地区也自发形成了一些解决殡葬用地纠纷的习惯法则,国家应当尊重这些民间习惯法则并适时予以吸收利用。前人的研究予以我们有益的借鉴,为解决当下的农村殡葬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殡葬改革并不等同于殡葬治理。改革仅是治理进程中的一个手段。“改革”强调政府对既定制度的调整,自上而下地采用立法、执法等方式实现对农村殡葬活动的规制,而“治理”则关注到多元主体的参与性,需要做到政府、非政府组织、个人等不同主体之间的联动互通,共同实现对农村殡葬公共事务的有效处理。
通过实证主义的方式,以个案人手开展农村殡葬治理研究,有利于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地对农村殡葬治理现状进行“把脉”,对当前开展殡葬治理的理论体系构建提供一份参考,在微观层面对乡村治理理论进行必要的补充,为我国乡村治理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进一步地促进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