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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殡葬法律十分健全,从遗体的基本处理、遗体的存放、遗体入硷、埋葬的方式、咨询服务和丧事料理服务都有相关规定,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原则,如果殡葬服务公司违反规定,根据有关殡葬法规,将被处以1000至10万欧元的罚款。德国法律对殡葬的规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以人为本”的殡葬理念。《德国勃兰登堡州殡葬法》在第一条就规定了“体面的殡葬死亡人员是一项公共责任”。在德国只要丧属愿意,殡仪馆能够提供几乎所有的细致入微的服务,心理疏导等非常受人们的欢迎。殡仪馆能够提供遗体整容和火化服务,提供埋葬和运尸业务,通知相关部门登记死亡情况,若是外籍逝者,还会通知相应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并为逝者提供棺材或者骨灰盒,安排葬礼,发出讣告,订购墓碑、鲜花,安排收集相关保险,安排遗嘱的落实,遵守死者生前捐赠器官的意愿,通知死者的牧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重视对殡葬服务业的监管。在德国,殡葬服务业经营许可的批准机构除了对殡葬服务私营业主申请许可进行审定外,也对私营殡葬服务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以确保其依法经营,同时强力的监管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3)殡葬业采取政府垄断模式。德国在遗体处理方面和西方其他国家相比保留了自己较强的特色。德国的火葬和遗体防腐始终由政府负责,而不是殡仪馆,并且骨灰只能埋在公墓,私人公墓很难存在。这也使得一部分人选择了不树碑的无名墓地。德国心理学家哈泽评论说:“现在对很多人来说,有没有一座坟墓和墓碑己经不那么重要了,因为只要有心,默想也可以传情,可若无意,墓碑造的再大也没有人来看望。”国家经营的火葬场实行统一规划,合理的分配在全国各地,现在一小部分新兴的殡仪馆也可能在政府主管的火葬领域争取到一部分份额。殡葬业对外宣称他们能以更低的价格提供火化服务,并且还包含着更多的可选服务项目。目前为止,火葬场为降低殡葬费用可采用的只有取消遗体防腐和采用占地更小的坟墓的方式(西方其他国家,可以把骨灰壁葬、花葬或者撒在逝者生前喜爱的地方),这样墓地和墓碑的支出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