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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儒家看来,心灵和谐其实是一种向善的心态,也就是“仁爱”,要求人们对自己要有正确的道德约束。前面我们提到过,儒家学说认为要想做到“仁”就要先从“爱人”开始,“爱人”就先从爱亲人开始,然后推及他人,这就要求人们要先有一颗“爱人”之心。

人际和谐就是在心灵和谐的基础上,同他人交往所体现出来的儒家用“仁爱”调节的人际关系,把道德自觉和对亲人的爱推及到对他人的爱。儒家丧葬文化要求在丧葬活动中制定一些制度或者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比如,长幼亲疏有序、去饰去美等都能规范人们的行为,营造一个和谐的丧葬氛围,既亲密了家庭内部的情缘情感,又促进了与社会上其他人的和睦相处。
2015年12月21日,济宁市一家兄弟发丧起了冲突,造成父亲在家停尸10日。按父亲的代书遗嘱表示,儿女中只有次子照顾晚年生活,自己死后,所有的工资账户余额及丧葬费用等均由次子继承,其他人无权十涉。这个事件中我们看不到传统儒家丧葬文化所提倡的“孝”“礼”“仁爱”,其实当今的一些丧葬活动中存在不少这样的现象。在社会不断发展同时,丧葬制度也愈加完善、科学化,传统丧葬文化中一些充满人文关怀的优良传统也随着它的糟粕而逐渐被人们所遗忘。真正的和谐不仅要靠制度的完善,也需要人们自我素质和精神意识的提高。我们应将培养儒家丧葬文化中的约束之礼、礼让之礼和尊重之礼与殡葬改革联系起来,使“和谐”的因子融入到当今的丧葬文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