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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百口守灵尽孝的习俗。人遭父母之丧,百口之内不得理发、剃须,不得串门娱乐,沂蒙地区将此旧俗沿袭下来,不过时间缩短了,禁忌也没有那么严格。人死满一百口这天,天亮之前,子女一起坟前祭祀。由女儿包好100个拇指般大的水饺做供品,静等爷(娘)出来享用。做完祭祀回家,儿女一般都要数一下水饺数量,如果少了,就确定父母已经享用了。就算没少,也会故意数错。

上完圆坟、五七坟、百口坟,重要的祭祀仪式就结束了,以后每到周年要上忌口坟。女儿接连上三年,到第十年再上一次,实际是第九年就是最后一次忌口坟。故当地有“十年坟,九年上,闺女家发,儿家旺”的说法。女儿成家以后儿子结婚,可以为外祖父母上一次喜坟。其他情况女儿家不再上坟。据说,女儿再来上坟,娘家不光彩。一是显得娘家无人,二是显得娘家人不孝。做儿子的,春节、清明,农历的七月十五、十月初一或冬至,或后辈逢重大喜事,都要给先人上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