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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谚语道:“人都会死去,猪都会烧掉”。意思死如四季更替、万物荣枯等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有生必有死,是每一个族群都要面对的客观现实,都难以幸免逃离,应以乐观的心态视之。彝族谚语讲:“老人去世之时,便是青年人玩乐之时”。只是死因和死法的不同,有的年幼夭折,有的年轻死,有的终老病死,有的凶死。无论什么原因死,凉山彝族认为都应给死者更多尊重和宽宏豁达的终极人文关怀。

在凉山彝族社会中,对世俗的犯错和犯罪,虽有严格的习惯法规范,而死亡后精神上灵魂的救赎,不管多严重的罪过,都可请毕摩通过念经作法事仪式来洗涤罪孽,使其灵魂归祖界,就能使世俗的精神生活轻松、积极,远不像部分社会宗教对世俗生活构成巨大的精神压力。例如凉山彝族社会对性侵未成年女性的“诱奸”一罪社会造成的后果相当严重,对被侵害者造成终身伤害,不能正常出嫁,侵害人在世俗社会中无疑会遭受巨大的经济赔偿,并受世人所唾弃。因此,凉山彝族谚语道:贪色莫奸污幼女,奸污幼女无脸见人,子孙后代无人问;贪饭莫偷食,贪肉莫偷鸡,奸污幼女的人,终身被视为污秽人身,影响整个家支的名声,被弃于社会群体之外,在所有案件中处罚极重,按照彝族的习惯法治罪要令其自杀,但死后其灵魂只要毕摩对其施行赎罪和解秽仪式净化后,就能消减其生前的罪孽,正常归列祖界了。另外,如狩猎者、杀人者都被视为夺取过他者生命的人,属于凶恶者之列,其死后灵魂只要毕摩对其念指路经,超度经,施行除晦辟邪仪式“通过”解污获得“新生”后,便获得社会认可的“通行证”,精神得以解脱,其灵魂也能正常归列祖界。在许多宗教的教义里面,人的生命里包含着某种“罪孽”,或属于“原罪”(人生而有之),或来自信仰性、行为性的“罪过”,而洗涤、去除它的方式在不同的宗教体系中有着不同的规定,但相对一致的一点是仪式的举行类似于一种“通过仪式”,起到一种埋葬旧我,实现新我的更生,从而达到精神和肉体的“再生。凉山彝族生命信仰中,对人的束缚禁锢,相对于中国社会的一些信仰的处理模式,要宽宏得多。这一死亡观对彝人面临悲欢离合、世间百态,积极达观、宽宏大度、乐观向上的豪迈性格产生了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