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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逝者安葬后的第三天,即为“三天”,在兰陵县的风俗当中,逝者子女及主要近亲属都要参加“三天”祭祀,在“三天”之时依然需要戴孝,子女需要换成纯白色的白布鞋,参与“三天”的亲属需要带一包火纸或者送纸扎品,逝者的孙子需要在收礼品的地方磕头谢礼。

“三天一般都是在下午,在三天的时候,等到人都到齐了之后,要先在家里一起吃一顿饭,然后一起在灵堂里磕一个头,带着提前准备好的火纸祭品,还有纸扎的东西,就一块上山就行了,纸扎的一般都是纸牛纸马,金山银山,金童玉女,先在还都会扎个大别墅、电视机、轿子车。等到上山到了坟子前,就把这些东西都烧给去世的人,等到东西都烧完了之后,就得圆坟了,圆坟就是把下葬时候没堆的坟子顶捧土圆上”(被访者S)。
在传统的丧葬仪式中,在逝者安葬之后,每逢七天便要举行一次祭祀仪式,称之为“做七”,需连做七个,为四十九天,在兰陵县的丧葬仪式中,一般只有第五个,也就是“五七”祭祀会上坟祭祀,主要步骤与“三天圆坟”类似,但是不用带纸扎品,只需带火纸等简单物品前去祭祀即可,在近些年,由于兰陵县外出打工人数增多,来往回家不便,现在“五七”一般与“三天”合二为一,不再单独举办“五七”。
在五七祭祀之后,接下来便是在逝者去世百日之后的“百日坟”,相对来说,百日坟只有逝者子女即近亲参加。在百日坟之后,便是等到一周年的时候的“周年”祭祀。
除上述的祭祀活动之外,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会上坟祭祀,按照兰陵县的习俗则是在每年腊月过年打春(立春)之前对逝者进行祭祀,在逝者下葬三周年内,上坟不可以放鞭炮,待出了三周年之后方可放鞭炮,且己出嫁的女儿不能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