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加强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是关系到节约土地资源、减轻群众负担和移风易俗、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利国又利民的大事。殡葬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特别是殡仪馆、火葬场涉及毁尸灭迹,事关社会的安定,为了保障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强化政府对殡葬行业的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把殡葬改革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列入文明单位评比内容,把殡葬管理纳入依法治市的管理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做到常抓不懈,落到实处。

加强殡葬法规建设与宣传,以法制规范殡葬管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粤府〔1994] 107号)、《广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穗府〔1990] 96号)等文件,是强化政府对殡葬行业管理的法规依据。要广泛宣传,狠抓落实,把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对殡葬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民政部门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加大殡葬管理和监督的力度,从严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积极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市民科学、文明、节俭办丧事。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太平间的管理,完善、落实太平间管理制度,做好尸体登记、交接、验签工作,确保遗体全部由殡仪馆收睑,杜绝尸体外流进行土葬的现象。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偷尸、抢尸进行土葬,利用丧事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进行惩处。国土、规划部门要依法加强殡葬用地的管理,严格审批手续。兴建殡葬设施须先经当地民政部门审批。对非法占地兴建殡葬设施,私自乱建坟墓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坚决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和违法经营殡葬业务,尤其是对违法生产、销售棺木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经营行为,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