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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以来,酉阳强势推进殡葬改革,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规范县城文明治丧、清理整治违规墓地、搬迁县城规划区内已葬墓、推行火葬“四级跳”,殡葬改革给贫困山区吹来了一股又一股清新之风。

一是规范县城文明治丧。建成县殡仪馆,县城所有丧家一律进入殡仪馆治丧,并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严禁乱收费和搭车收费,政府指导价项目上墙公示,丧家自愿选择,彻底根治当街治丧。二是有效清理违规墓地。拆除“活人墓”1572座,整治超标准大墓豪华87家制作、生产高大墓碑、墓体的石材加工经营户,堵住了源头,杜绝了再建“活人墓”。三是成功搬迁县城已葬墓。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县城规划区已葬墓搬迁工作,目前共搬迁和整治已葬墓8098座,其中县城规划区内6553座.乡镇集镇所在地403座.境内渝湘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1142座,酉阳县城实现无一个坟头、无一座墓碑。四是积极稳妥推行火化。建成渝东南地区第一个火葬场,在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率先启动火化工作。在启动火化试点工作前,群众自觉火化遗体121具,火化遗骸2800多具,撒放骨灰668例。按照“先试点,再扩面,后全面推开”的总体思路,从今年8月2日起在县城和小坝、板溪组团启动火化试点工作,涉及两个乡镇、16个村(居)、巧万余人。目前试点区域内死亡的132人全部火化并规范安葬。同时,为有序推进殡葬改革,酉阳分三期建成了凤凰山公墓,建成墓位17000余个。两年来共投入殡仪馆修建、公墓打造、火化车间建设和奖励补助资金8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