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从殡葬改革的实际结果来看,坟墓占地已经成为耕地不断减少的重要原因。据在河南方城县抽样调查,‘按全国年均人口死亡率6%。计算,方城县103万人口,年死亡6000人左右,按火化率50%计算,每年约土葬3000人。以每座坟墓占地5平方米计算,每年占耕地15000平方米,相当于一年减少耕地20多亩。南阳市1998年人均耕地1.5亩,十年后只剩1.2亩,坟墓占地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一个方城县年均减少耕地20亩,以此类推,整个河南有110个县(含县级市)年均减少耕地约为2200亩。在河南周口市,据统计,耕地、林地内坟头和墓碑大约有260多万座,每个坟头小则占地6平方米,大则占地达50平方米,墓碑高度有的达3米,有的祖坟还用砖砌墙围起来,如果每个坟头按占地2厘计算,总计占地达5.2万亩,占地是相当惊人的。在此基础上,可以推算出全国年均减少耕地约在5万亩左右。这种计算办法尽管缺少科学性,但与因坟墓占地而实际减少的耕地面积应该相差不大。一方面是全国平均火化率高达48 %,另一方面是坟墓占地现象十分严重,这就形成了十分鲜明的悖论。

究其该悖论形成的过程,我国农村的殡葬形式已经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人们以他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惯常性思维方式,变通着国家大力推行的火化政策,守卫着几千年来经久不变的土葬思维方式,捍卫着“入土为安”的传统习俗。这种变通方式主要有:(1)偷埋。在我国广大农村,很少有人公然抵抗殡葬管理改革,但又不忍让亲人被火化,老百姓就想出了这个法子,亲人死后的当天夜里将其埋葬。只通知少数的近亲,不举行任何的仪式,以免走漏消息,这样既实现了亲人的土葬,表面上也没有违背政府的政策规定。(2)二次入棺。所谓二次入棺就是人死了以后将其尸体火化,然后将其骨灰放入棺材再次土葬。这种葬法一般都是因无法逃脱被火化而采取的一种“另类”的土葬方式。(3)用金钱来换取土葬。在与殡葬管理部门博弈的过程中,农民总是弱势的一方,博弈的结果就是弱势者的妥协,其结果往往就是农民交罚款可以换取土葬。这样,“以罚代化“就成为殡葬管理法制难以落实的又一原因。无论是偷埋、二次入棺还是交钱换土葬的做法,其直接结果都是大量占用了宝贵的耕地,背离了殡葬改革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