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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制度日益发展的政治与社会环境下,政府不再是治理系统单一的权威中心,传统的一元治理模式明显不适用基层社会治理。协同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可以缓解各主体的利益冲突,强调多元的治理主体之间,采取合作的方式,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财、物,实现各主体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治理系统不断更新,从而使协同治理达到一种理想状态”。从本案例也可以看出,殡葬改革是一个多个利益主体间的互动过程,要想打破政策执行困境,避免出现相机执行政策执行策略,必须树立协同治理思维,从县级政府的单打独斗,转向与上级政府、社会主体(特别是与农民群体)协同执行。
上海公墓,浦东公墓,华南陵园,

将协同治理理论运用于殡葬改革政策协同执行策略,具备适应性和可行性:协同治理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在殡改政策协同执行时,县级政府、上级政府、社会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大家各尽其责、平等对话,多样化的合理利益诉求都能得到伸张的机会;协同治理强调治理目标相同,县级政府与上级政府、社会主体都有相同的公共利益,都期望消除殡葬领域乱象,营造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农村社会。协同治理强调内部协作配合,在殡改政策协同执行时,各执行主体之间是协同共赢的关系,如果出现矛盾会及时沟通,并自我调试,以便共同完成政策目标。协同治理强调治理手段多样,有了多元主体的参与殡葬改革,其具体的执行手段必然是多样化的,各主体立足自身的职能,可以采用行政管理、经济支持、舆论宣传、志愿活动等多项举措推行改革要求。县级政府在殡葬改革中选择协同执行策略,能够进一步增进殡葬改革政策的可接受度,让多元主体在合作中协调利益、凝聚共识,提升殡葬改革政策的执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