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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商业资本及回汉商人

来源:2021-02-26 08:44:18
  早期的“从拉”规模并不大,在第一世嘉木样时期,最早只有河南亲王所献的五百属民居于寺周,至清道光二十八年拉卜楞寺嘉木样三世活佛从河州请来“回汉八家”居于“丛拉”经商后,商贸发展、经济将状况好转,回汉逐渐成为拉卜楞“丛拉”主要的商户,有“拉卜楞商业十有八九在回汉族之手”的说法。据载“从前进入拉卜楞寺的回民是不允许携带家属,这些人或父子或兄弟,抛下家中的父母妻儿,单身到拉卜楞谋生,部分商人在经商的时候娶了当地的藏族妇女为妻,这种情况下是被允许的”,回族迁入拉卜楞不外乎这些形式:以传教、经商而留居;以移民而入居:因逃荒而徙居;因屯田而迁入,其中主要因经商、逃荒的迁入,大部分为河州回族,小部分来自陕西、青海、宁夏等地。最初回汉商人要进入“丛拉”经营首先必须履行“认主人家仪式”一即与上层僧俗人士相识并赠予厚礼,建立密切的关系以求得在藏区经商的允诺并得到保护。直至明初,寺院开放塔哇,甘青及陕西、山西的回族、汉族商人来“丛拉”做行商、坐商,有“商户多达800家”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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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商业资本及回汉商人

    清末明初,外资的侵入使拉卜楞的羊毛收购行业以外国洋行为主导,但是,民国九年甘肃军阀混战、政局动荡,各洋行相继撤回天津,河州回族商人便趁机占领羊毛衫收购业务,各羊毛商号随即成立,垄断羊毛市场。成立的羊毛商号有:天清魁、通信店、福顺祥、步云祥、复兴隆、隆顺和、德丰亨等,此外陕西客商则有德合生、同顺合.1928年“河徨事变”后,河州大量的回、汉族逃迁至拉卜楞,以经商谋生,至此,拉卜楞从事经商的河州回族商户以达200户有余,每年3. 9等儿个月羊毛收购的旺季,商客蜂拥而至周旋于藏区与“丛拉”上,商人最多可超过400家,此时,也为农牧民朝拜或是置办年货之季,“丛拉”更是商业兴隆。此些羊毛商号多数皆以青海马家军阀为依靠受其保护,经营方式借官僚资本的名义,仍采用洋行的办法,派人在拉卜楞“丛拉”街区设店,一方面,直接收购现有的羊毛,另一方面,与精通藏语的本地商人订合同、预支现金,让其去藏区收购羊毛返回至拉卜楞,再作家交易。羊毛的差价贸易使商户盈利颇丰,部分回商成为拥资数十万至百万银元的巨富,如“步云祥经理人马子升成为  ‘百万富翁’”,直到1937年日本侵略中国天津港沦陷,羊毛业务趋于停止。羊毛收购商除了回族外,还有部分平、津、汉、沪的“行商”及当地的小商贩。
    “丛拉”上的商户多系回汉商,多为私营商,1937年“从拉”周围的“塔哇” (外来商户的主要居住地)有百余家私营商户,其中回汉各半,最有势力的商户为“河州帮”如“德胜和号、德源成号、河源号”等。商户中,资本最大者为皮毛商,“各商号资本在十万元以上者,皮毛商品十分之四,资本十万以下者,皮毛商品甚多,约一百三十余家。此项皮商多系青海及临夏回民官绅经营”,“其他津、川杂商及本地小杂货商,共200多家”。而大皮商多为平津一带的富商,他们由于每年9月携货而来,又于次年四月再批货而归,行做如候鸟,故而被称为“候商”(也是行商)。
    可见,皮毛贸易十有八九掌握在河州回族商人手中。而这些回族商人绝大多数均能讲流利的藏语,他们与寺院的活佛、喇嘛交往密切,与当地的藏族关系融洽,故而基本垄断了当地的商业。除回族外,汉族商户也占有一定的人数,民国十六年“居四分之一”。除了皮毛贸易外,“丛拉”街面杂货铺经营占拉卜楞回族商业的重要部分,民初期间这些铺子的资本大都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
    以上商户所经营的商品种类皆为藏区寺院及农牧民日常所需物品,在拉卜楞地区自然很受欢迎,直至解放前夕,拉卜楞“丛拉”经营杂货、绸缎、面粉、油盐酱醋等的有自号、无字号的铺面已是应有尽有,有20多个行业,700多商户,多为回族商户,汉族商户约有200户左右。这些商户的商业经营与寺院有着密切的关系,几乎都与寺院有着借贷关系(向寺院“吉哇”借款),因此,在“丛拉”的商业无疑也依附于寺院。1956年民主改革,甘南地区取消了个体、私营及市场,集市贸易也随即停止,“丛拉”上的商业都被纳入“公私合营”、“合作商店”等经营范围,“丛拉”这个名称也被取消长达23年之久。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90年,集市贸易的性质和地位又得以恢复,“从拉”有了新的改革和发展。据笔者了解,90年代“丛拉”有商户上千个,上市物品千余种,主要以民族特需物品为主,这与初期的“丛拉”经营的种类大相径庭。如今,“从拉”市场仍以个体商户为主,据笔者了解,夏河县个体户1260多户,国有企业76户、私营企业87户,其中以“丛拉”为主的拉卜楞镇就有个体户有970户,企业100多家(国营、私营各占半),这些商户多以餐饮、商铺为主,商主80%以上是回族①,还有本地藏族及少数汉族。
    笔者认为,回汉族商人所经营的绸缎、布匹、粮食等日常用品都是拉卜楞藏区民众生活之需,是“从拉”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效益好,加之,河州回商为主的皮毛商业更使“从拉”成为名副其实的转运站、集散中心,这源源不断商品流通,开拓了拉卜楞民族贸易市场,形成了藏区特性的商业经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