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确界定殡葬服务属性,建立政府一市场两级消费体系
解决我国殡葬消费领域出现的问题,首先需要正确界定殡葬服务的基本属性。殡葬服务链条主要是围绕“遗体保存、仪容修正、尸体火化、骨灰保存、墓地安葬、后续凭吊”进行的,外加诸如鲜花、骨灰盒、墓碑等相关辅助性产品。这一繁杂的服务链条决定了殡葬服务难以完全由政府或市场独立承担,因此其定性可通过产品与服务的特点按照两级混合模式界定。因尸体火化涉及到专业的设备及场地,而墓地安葬则涉及到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所以这两项应由政府统一管理,属共公产品序列;而对于遗体保存、仪容修正、骨灰保存、后续凭吊等服务类别应在提供政府基本服务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这种定性模式不仅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来革除现行体制弊病,又确保了全体公民丧葬权利的实现,又可使相关丧属根据自身情况(尤其是经济情况)选择相应的殡葬服务。因此,这种对丧葬服务的两级混合定性形式应成为我国丧葬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制度。对于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向全体公民低价或免费提供,但目前许多地区的殡葬惠民政策针对的主要对象却只为低收入阶层,覆盖面较窄,为确保基本人权公平合理的实现,政府应对全体公民的基本殡葬需求提供无差别保障。对于经济收入较高人群的较高服务需求,则可通过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满足其差异化需求。
上海公墓,浦东公墓,上海墓地,华南陵园,

(二)积极引进优化配置社会资本,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虽然目前我国大部分殡仪馆及公墓经营主体仍属国有,但随着社会资本的不断渗透,国有及民营的殡葬产业和有限资源互相混杂、鱼龙不清的局面也逐渐凸现。这种被社会舆论严重忽视的殡葬服务商业化市场化运作与日益被边缘化的殡葬行业公共属性相互缠绕扭曲,形成了殡葬业半垄断、半行政、半市场的扭曲状况。因此,必须规范殡葬服务经营主体,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社会资本进入门槛与监管措施。可以将可供市场竞争的殡葬服务领域进行明确规定并完全放开,积极引导社会闲散资本采取诸多措施进行投资,最大程度上实现市场完全竞争,为丧属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与服务。比如中福控股公司在香港等地上市,实现了社会资本与殡葬服务的完美融合,在提升殡葬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再比如由中国殡葬协会开通的Netor网同纪念网站,服务内容涵盖网上纪念馆,人物查询,万家姓维客,Neto:族谱、宗祠与园区等,网民交纳200元左右的费用后就可以通过网络手段实现哀思、悼念活动。这种悼念方式不仅可以涤荡旧有的污染浪费严重的悼念活动,更能逐步改变民众不合时宜的丧葬观念。对此创新做法,政府应鼓励和推]’‘。
(三)推行协同治理,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解决殡葬消费暴利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发力、协同治理。一是政府要加强殡葬服务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平抑殡葬消费价格。坚持对火化、遗体接运、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逐步建立从特殊困难群众起步、减免殡葬基本费用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在保障中低档次服务需求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增加低档治丧厅堂和低档骨灰盒的数量,开发生态节地葬式等措施扩大市场供给,降低服务价格,确保低收入群体“夕匕有所葬”;对经营性公墓、其他殡葬服务等选择性殡葬服务需求,通过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强化价格监管,确保价格开,使丧户自愿选择。二是要依法管理和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实行殡葬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全面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殡葬消费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满足群众不同层次殡葬消费需求。三是工商监管部门应在殡葬中介服务机构注册、备案等方面制定相关措施,确保以工商为主的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统筹管理,完善整体价格标准,对殡葬服务或产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合理监管。四是价格主管部门要畅通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殡葬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建立殡葬行业自律规则,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取缔业务员提成制度,降低销售成本,提高殡葬行业整体形象,实现让群众满意和社会满意的工作目标。六是]’‘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要积极宣传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和救助保障措施,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和节地环保的丧葬方式,引导更多群众主动选择绿色殡葬,逐渐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丧葬风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