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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关于“仪式”理论的探索非常丰富。涂尔干的仪式社会功能论发现仪式作为信仰的基础和社会整合功能,社会通过仪式强化个体对社会的依附,仪式能够凝聚社会团体和强化集体的力量。特纳认为,通过“过渡仪式”重构和强化社会地位的差异结构,重新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拉德克利夫·布朗认为,仪式的主要功能是建构和维系社会正常秩序,传承社会情感。华深的《中国丧葬仪式的结构—基本形态、仪式次序、动作的首要性》不仅探讨死亡和丧葬仪式,也对文化同质化过程进行深入研究,通过研究中华帝国晚期丧葬仪式的一致性结构,梳理出这一结构中的重要构成元素。

这些学术成果引发了国内大批学者的共鸣和讨论。彭兆荣在《人类学仪式的理论与实践》中认为,“仪式必然与地方性的伦理和知识体系结合起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时空限制的仪式实践”。阿德诺·范·盖内普关注到丧葬仪式I}}限阶段后的整合,但没有关注“过渡仪式”后的归属问题。林耀华在《义序的宗族研究》中描述丧葬仪式的一些仪式环节,研究在丧葬仪式中表现出的父权制的宗族结构社会和儒家思想的制度性关联。杨庆塑从功能主义的视角研究丧葬的社会功能,认为在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中,个人很大程度上依赖家族以寻求各种援助,通过丧葬仪式不断追忆家族共同的祖先,强化共同的血缘关系,增强家族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