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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我国目前的殡葬服务业距离正规的市场化还有非常大的差距,甚至还有很多计划经济时期残留的痕迹,最为典型的就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匾”的管理体制,长期的政企不分必然导致我国殡葬行业乱象丛生,也使得殡葬服务业的市场化进程步履维艰。借鉴国外的经验来看,殡葬服务业发展好的国家,无不是采用政府强力监管与完善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模式,让殡葬服务的管理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让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在应存在的范围内高效发挥作用,这样才能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殡葬管理体制。

2011年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将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殡葬服务业属于其中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今后将不再具有传统的机关性质,与行政彻底分离。这就为我国殡葬事业的体制改革吹响了号角,一旦殡葬行业的行政垄断被打破,我国殡葬服务业转型为市场化将不再有任何阻力,政府把全部精力转移为宏观制定政策、法规,加大力度从事监管方面的工作,民政部门不再涉及殡葬服务的经营,彻底杜绝有关部门多年来“权力寻租”的问题。
其实早在1998年,上海市就已经实行全面的政企分开的体制改革,当然也涉及到了殡葬服务业,当时政企分开后,原有的殡葬管理处被禁止从事殡葬服务的任何经营活动,专门负责相关的管理和执法工作。无独有偶,几年之后广州也曾实行过成立独立的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与民政局的殡葬管理处彻底脱钩,让殡葬服务推向市场。但由于体制、编制和利益等原因的制约,即使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可上海市和广州市并没能在这条殡葬服务市场化的道路上坚持走下去,两地的殡葬服务市场化改革徘徊挣扎了几年后就再也没有了动静,而后不声不响的又回归到原来的老路了。行政机关在殡葬服务业中“即使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局面卷土重来。
美国和日本的成功实践证明:市场化才是殡葬服务业必然的发展方向,行政垄断、缺乏市场竞争机制、殡葬服务管理的不力只能让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受损。解决我国当前殡葬服务管理中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殡葬服务市场化这一前提的实现。殡葬服务本就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已经表明国家拿出了打破行政垄断的决心,如果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区域利益、部门利益逐渐被打破,一个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殡葬服务的大市场将会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