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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政府就不断地推行殡葬改革,直至今日,殡葬改革仍然还在推进过程中,也是备受关注的一件事。在了解了关中地区的农村葬礼之后,对地区殡葬改革的推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在推行殡葬改革时一定不能“一刀切”。要逐步推进,注重对村民的观念的引导和改变。葬礼看似只是仪式的展演,但其背后仍然蕴涵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要改变人们头脑中的观念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强制的方式只会加剧民众和基层政府之间的矛盾。
在推行殡葬改革时,要允许多元化的现象存在。要尊重不同的事主的不同需求,“之前有个村支书就说,‘你看我给我父亲过事就吃一顿恰烙,多简单,我看就很好,以后大家都这么办吧’,但是没有人跟他一样,大家还是该咋弄咋弄,他那一套行不通的”z先生),这也是淳化县几乎没有红白理事会的原因,“红白理事会说葬礼该咋办那大家就只能那么办,他说让你办成方的,那你就不能办成圆的,但是咱这没有红白理事会,就像响现在这种形式,你想办成方的就办方的,想办圆的就圆的”(Z先生),整体上引导更好过于具体的固定的模版。
一定程度的“抚恤”才能够更有效地推进火葬。在如今的乡村社会中,遗体土葬仍然占据很大的比重,只有有编制的职工在去世后才会进行遗体火化,是因为只有火化,家属才能领取抚恤金,出于利益的考量,才会先进行火葬。然而很多时候就如同本研究观察的葬礼一样,火葬后会仍然进行土葬仪式,安葬在自己家的耕地里,因为在村民的观念里,“公墓里埋着的都是相互不认识的人,谁死了都往那儿埋,人就觉得那是乱葬岗”(Z先生)。在这一点上,也是在推行殡葬改革的过程中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的点,解决好这个问题,也许才能更好、更有效地推进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