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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振鹤先生于1928年出版的《苏州风俗》一书中可以看到,旧时苏州民间的祖先祭祀活动主要集中于一年中的三个重要的节点一一清明、冬至和除夕。

清明时节是江南地区一年中最美的时候,古人云:“杏花春雨江南”,正是莺飞草长的好时候。所以有“清明日,满街兜卖柳条,桃枝,人家买之插于门头”的景象也不足为奇。清明期间每家每户将每间隔一段距离串上一枚烧饼的柳条插在门上,一来用以驱邪避灾(“间有贯穿烧饼者,至立夏日与小孩食之,谓可以免蛀夏”),一来用以占卜农业耕作的水早情况,插柳日若是雨天则代表今年雨水丰沛不会遭遇早灾。所以有谚语说:“檐前插青绿,农夫休望晴”。其实,就像谚语所表达的一样,汉魏以前的“清明”只是一个单纯的农业日期。在此之前,祭扫先人之墓是在寒食节。关于介子推与寒食节的起源故事在中国广泛流传着,相传“晋文公重耳,与子绥(即子推)俱亡,子绥割其腕股以救重耳。重耳复国,舅犯、赵衰俱蒙厚赏,子绥独无所得。绥甚怨恨,乃作龙蛇之歌以感之,遂遁入山……文公惊语,即遣求得于绵山之下。使者奉节迎之,终不肯出。文公令蟠山求之,火荧自出。子绥遂抱木而烧死。文公哀之,流涕归。令民……不得举发火”。后来,以寒食纪念介子推逐渐演变成为一种习俗,《邺中记》载“并州之俗,以冬至后一百三日,为介子推断火,冷食三日,作干粥食之,中国以为寒食”。慢慢地这种习俗被扩大并转化为纪念自己逝去的祖先。唐宋之后,清明节不仅将寒食节的节俗纳入其名下,还将上巳节的一部分节俗收归旗下。在苏州,祭祖扫墓是清明节最主要的活动之一,“贵贱贫富,莫不祭其祖先,俗呼过节。凡节皆然,以清明,中元,下元为鬼节。端午,冬至,年夜为人节。祭必焚冥镶。锻以锡箔折叠如银锭。新丧终七,而未满周年者,多招释门,羽流,讽经,礼忏,以添冥福。至亲往拜灵座,谓之过新清明节”。由此可见,同是扫墓,新旧有别。凡是新近过世,过了七七四十九天而没做过超度法事的,要在清明当天请僧道诵经做法事或道场;如果是旧坟,扫墓并不一定在清明当天,可以前后放宽,但也不能超出前七天后八天的范围,俗谓:“前七后八,阴司放假”。另外,《清嘉录》也有关于上坟日期的记载“士庶并出,祭祖先坟墓,谓之‘上坟’。间有婿拜外父母者。以清明前一日至立夏日止”。当然,祭祀时要遵循一些基本程序和礼仪,“道远则泛舟具撰以往,近则提壶担盒而出。祭毕焚银,洒酒,挑新土置墓头,并祭山神,奠鬼邻。有新丧必号泣墓侧。凡新娶妇者,必掣以同行,谓之上花坟。又新坟之祭扫,必须在春社前”。
清明过后,一年中最重要的祭祖日便是冬至,古人认为“阴极之至,阳气始升”的冬至日是节气循环的开始。在这一天贵为天子的皇帝必须要举行祭天仪式,而百姓则要祭祀自己的祖先。冬至祭祖的习俗在东汉时就己出现了,宋代的祭祖活动开始繁盛起来,到了明清时代便广泛流传在江南地区。苏州一带的祭祖一般都会在祠堂或家庙举行,称为“做冬至”,这一天人们也会去上坟,但除了一般的供奉食品、烧化纸钱、鸣鞭叩首等程序之外,冬至上坟还有一个特殊的目的,那就是要为逝去的先人们“送寒衣”,因为要将用纸建成的“衣服”在墓前焚烧,所以冬至有时也被称为“烧衣节”。另外,人们会在墓上挂一种特制的纸钱,即用彩笺剪成长缕,挂在墓上,俗称“挂钱”或“挂墓”。祭祀过后,亲朋好友会进行聚餐,共饮“冬阳酒”和“冬至团”,也会将祭祖宗的菜回锅烧一烧拿来吃。
除夕的祭祖活动相较于清明和冬至时显得较为简单,一般为家祭,就是在家庭内设立祖先牌位并进行祭拜。苏州乡民“一般在家中的正房或厅堂的北面正中处设神皇以供奉祖先神主牌位。所谓神主牌位,是一种带座可以树立的长方形小木牌,上面写着祖先的名讳及同家长的关系,如‘显考讳某姚某氏孺人之神位’等。寝中的神主只包括高、曾、祖、考四世。有的家庭只在厅堂墙上贴上红纸书写的本门宗亲神位,或者在神完上供块大木牌,正中写“天地君亲师之神位”左右两旁分别用小字写上‘本门宗祖’、‘东厨司命”。家祭的时间主要有元旦、清明、端午、中元、十月初一、冬至和除夕。在除夕这天,家里的长辈会带领全家人早早起床盟洗,然后来到祖先的神主牌位前点燃香烛,依照长幼辈分次序站立,长辈上香完毕,子弟奉茶,长辈献茶,归位,率家人一跪三叩,然后礼毕告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