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儒学思想的孝文帝对礼制的复兴非常看重,他认为国家以礼为本才是治国大道。但在此过程中,他也没有忽视刑罚的作用。从《魏书任城王云传附澄传》中的一段孝文帝与元澄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孝文帝对刑罚变革的态度:
高祖诏澄日:“昔郑子产铸刑书,而晋叔向非之。此二人皆是贤士,得失竟谁?”对日:“郑国寡弱,摄于强邻,民情去就,非刑莫制,故铸刑书以示威。虽乖古式,合今权道,随时济世,子产为得。而叔向讥议,示不忘古,可与论道,未可语权。”高祖日:“任城当欲为魏之子产也。”澄日:“子产道合当时,声流竹素。臣既庸近,何敢庶几?愚谓子产以四海为家,宣文德以怀天下,但江外尚阻,车书未一,季世之民,易以威伏,难以礼治。愚谓子产之法,犹应暂用,大同之后,便以道化之。”高祖心方革变,深善其对,笑日:“非任城无以识变化之体。肤方创改朝制,当与任城共万世之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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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孝文帝非常认可元澄的思想,元澄认为子产铸刑鼎是“合今权道,随时济世”的行为,这也正好符合孝文帝对自己发动这场变革的想法,他与元澄可谓是志同道合,不仅夸元澄“识变化之体”,而且对这位宗族道出了自己的雄心壮志,那就是“万世之功”。孝文帝深知制度的故步自封是没有前途的,只有坚持这种与时俱进的改革思想,才可成万世之功。
在刑罚方面,这种思想的具体表现就是治理社会须因地制宜,注重本地风俗、历史与文化,在以礼教为核心的前提下以德刑辅之。北魏前期刑罚严峻,大多数刑罚方式在封建文化中都被视为又伤风化或过于残忍,比如“去衣裸斩”就带有很浓的原始部落色彩,这是不能被汉族士人与百姓所接受的,对它的废除自然是合乎变革之走向的。孝文帝甚至修订死刑,废除了如车裂和腰斩等北魏前期的残忍刑罚,将死刑分为三等,刑罚最重者至袅首。他注重以公平之刑辅助礼教,要求司法人员必须严谨治案、刚正不阿,无论平民贵族,一律于法。在太子元询某乱一事中,孝文帝毫不顾忌私情,秉律而用刑:
引见群臣于清徽堂,议废之。司空、太子太傅穆亮,尚书了、射、少保李冲,并免冠稽首而谢。高祖日:“卿所谢者私也,我所议者国也。古人有言,大义灭亲。今峋欲违父背尊,跨据恒朔。天下未有无父国,何其包藏,心与身俱。此小儿今日不灭,乃是国家之大祸,脱待我无后,恐有永嘉之乱。”乃废为庶人,置之河阳,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饥寒而已。
他时常与众臣议论刑政,要求以儒家经义为指导思想进行立法与司法,有时他也亲自断狱,意在将“慎罚灵变”的司法精神进行宣扬。对于这一系列的改革,孝文帝时期的刑罚己从严苛残酷迈进了宽严相宜的时代,在社会中也深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