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我国殡葬业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主要是由于我国名族地区差异较大,各地风俗习惯迥异,这就导致扬州市殡葬业在管理工作中需要更为具体且适宜本地实情的法律法规来作为支撑。所以本市政府必须完善殡葬相关法规体系,让管理者在管理时有更为明确的标准。只有更加健全的殡葬法规体系,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让殡葬中出现的问题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保障我市的殡葬业在法制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国外主要国家的殡葬管理的成功经验,对扬州市殡葬业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市政府在制定殡葬业管理方针政策时可以参考成功的案例、经济发展实际及文化传统,制定出符合现实状况的殡葬管理方式。...
英国的殡葬文化非常深厚,立法也比较完善。早在1953年就颁布了《了生与死亡登记法案》,后来又陆续颁布了《葬礼及墓地法规》、《伦敦市葬礼及火葬场规则》、《关于购买墓地和葬礼的规定》、《苏格兰火葬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殡葬业的各方面通过立法程序做出了规定。...
现如今殡葬行政执法的主体主要是条状和块状模式。条状模式是从中央到地方主要由民政部来主管。块状模式是由殡葬管理处(所)、殡仪馆以及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进行执法,形成了较为严实的执法网。...
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具体主要有下列几项: 1.合法性原则 执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它要求执法主体要严格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执法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执法主体必须依法设立或依法授权,一切执法活动必须在职权范围内进行。(2)执法内容要合法,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做出,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执法主体不得做出影响公民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义务的决定。一切的执法活动要符合法律的实体规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允许违法执法和越权执法(3)执法程序要合法,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必须按照各自的执法内容来决定要进行的程序,不能随意进行删减和改变。...
1.主体的规范性 主体规范实质上是主体合法合格,是指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主体要依法设立,是由国家按照相关法律设立的,享有执法权力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着明确的法律授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执法活动,所谓的“文件”和政策不能成为执法的依据。主体合法是进行行政执法的前提,若主体不合法则执法行为无效。...
公益属性是对社会财富的重新利用和分配,用来调节不同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不平衡性。公用墓地从解释和作用来看属于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的普及程度是社会公平程度的基本反映。本文所研究的公用墓地带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公共权力,属于公共服务机构的一种,与经济效益相比,应当把公用墓地产生的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进行考虑。...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允民营资本可以进入到公用墓地行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部门却将“准入审批权”变成了“经营独占权”,致使原本的规定变了味。国家2007年发布条例,规定只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并有经营许可证的,才可以从事殡葬服务,但规定了遗体等火化工作需由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调理中只是简单的规定了殡葬服务机构的工商准入条件,但是对却取消了政府审批这一流程环节,外界将这一规定定性为打破垄断的一项举措。因此,政府在公用墓地利用政策上应该打破相关部门利益的干扰,充分放权,改变前置审批权限和流程,探索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要进行合理科学规划,控制进入公用墓地服务行业的机构总量和质量。...
推动农村公用墓地建设,是保障农村居民安葬需求、节约耕地土地、推动移风易俗的重要工作。近年来,为加强农村乱坟散坟管理,规范农村居民安葬行为,许多地方通过不断细化工作举措,通过增加对公用墓地建设的投入等方式,在村庄公用墓地规划建设、移风易俗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纳骨塔无气候边界,属于灰空问,对外开放,祭扫人群可沿主流线穿过中心庭院经过门厅从底层进入,也可从西侧小径直接到达二层平台从二层入口进入,在格位前祭拜,环绕式壁葬强化中心通高空间的纪念性,从顶部天窗倾泻而下的自然光束引发对生命的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