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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葬、丛葬、陪葬、合葬、迁葬、改葬等,是考古研究中经常使用的有关埋葬方式的称谓或概念,而衬葬很少被提及。衬葬虽不是严格独立的一类,却十分复杂,几乎与任何一种埋葬方式都有密切的关系,“陪附、合衬、迁衬、归衬”等衬葬义词的存在就可以说明这点。《荀岳墓志》:“是以别安措于河南洛阳县之东,陪附晋文帝陵道之右。”《寇娇妻薛氏墓志》:“周宣政二年,岁次己亥,正月四日,夫人神枢归于洛阳,合衬于邵州使君之莹。”《裴良墓志》:“以其年十一月六日迁衬秀才君神莹之右。”《长孙季及夫人慕容氏墓志》:“越太昌元年,十一月十八日,将归衬于先君之神兆。”尽管衬葬墓的样式多变,但都表现出若干个人因血缘关系、长幼之别等聚集在一起的埋葬的状况,是家庭墓葬的一种特殊形式。...
此处合葬指夫妻合葬,六朝的门第观念浓重,个人的家庭关系不断增强,而夫妇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只有加强夫妇之间的关系,才能保持家庭、财产等的稳固性。随着封建宗法观念的加深,夫妇之间的关系越发紧密。这紧密的夫妻关系,反映在墓地上是家族莹地,反映在具体安葬方面则是夫妻合葬。六朝的夫妻合葬现象很普遍,碑刻中多有记载。...
唐代初期,对于官员的丧葬规制参考了周、汉时期的丧葬礼俗,并在南北朝以及隋朝的官员丧葬规制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扩充,由国家来对于官员的丧葬全过程提供丧葬器物,并帮助主持丧葬仪典,以示对于官员及其亲属的哀荣。按照《贞观礼》和《显庆礼》的有关规定,“铭族。三品以上长九尺。五品以上长八尺。六品以下七尺。皆书云某官封姓名之枢”之从。“凡诏丧。大臣一品则鸿肿卿护其丧事,二品则少卿,三品垂。人往皆命司仪示以制”:“应给卤簿。职事四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官职事五品不过九尺。以上。本身婚葬皆给之”碑褐之制。五品以上立碑。璃首龟跌。及京仁高七品以上立碑。圭首方跌。跌_上不过四尺”。“凡石人石兽之类。三品以上用六。五品以上用四”。:以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贞观礼》和《显庆礼》中的凶礼规定主要吸收的是北魏、北齐、梁、陈和西魏,北周三源的礼法规制:以,而南北朝时期对于凶礼的规制是存在着下移的趋势的,而这也就使得唐代初期的凶礼规范在内容上的细化不足,主要以爵位以及官员三品以上、五品以上以卜和七品以_仁以下作为划分的界限,对于爵位、国戚以及担任的官职规定有所欠缺,而这也就导致了唐朝初期对于官员丧葬规定出现的诸多问题,仅从《唐会要》所记载来看,自武德六年至太极元年,对于官员丧葬仪典、随葬器物的有关官员奏文就达到了七十六条。因而,在《大唐开元礼》中,开始对于其中涉及的内容进行细化,对于原先的丧葬习惯纳入成文化规定,对于官员的品级、爵位和所任官职进行对应划分应属的丧葬规制,强化了对于官员丧葬的等级秩序。...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权的更迭以及国家战乱的频发,使得统治者必须通过加强礼乐文化,并兼之以法令,来宣扬忠孝的观念,而宣传忠孝观念除了通过加强纲纪,强化对于人们的行为约束外,更多的也就体现在了通过加强丧礼葬仪的制度化、细节化、级别化,来强化对于社会的控制和管理。在精神抚慰方面,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延续了汉朝的制度外,还加强了对于官员丧礼的仪典,通过由政府亲办丧礼,主持葬仪,提供九--莺格、黄屋左薰、辊掠车、挽歌、羽葆鼓吹、武责班剑等丧葬威仪,并通过全国发哀、举哀、亲临、哭墓等方式强调官员与君主之关系的和谐,并且表达国家对于官员和人才的重视,以及对其身后事项的关注。...
在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学说百家争鸣对国家制度的影响不断加强,也对周礼中的各种制度都造成了程度不同的破坏,官员的丧葬制度亦然。各国之间的丧葬仪制均出现了差别,因而也较为混乱,在礼典和史书中也难以还原其全貌。在秦统一六国之后,由于秦朝二世而亡,其礼典的史书记载也颇少,仅能从《史记·礼书》中发现秦始皇“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减损,大抵皆袭秦故。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所变改”。秦朝时期的丧葬制度在制度构架上应该是与汉朝相似,但是考虑到秦朝尊君抑臣、厚葬以及巫现盛行的特点,秦朝官员的丧葬规制本身就具有和唐朝以前其他朝代的丧葬制度的区别性,即官员的丧葬不仅会受到皇帝制、诏的影响,在丧葬习惯上也会受到巫现的影响。...
儒家认为,对亲人的哀思发自内心但却要通过一些外在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外在表现形式包括面部表情、肢体动作、衣着服饰、丧期饮食、居丧居所等诸多方面。...
儒家认为,一场成功得体的丧葬活动都应该以凸显家属对逝者的哀思之情为前提。如果去除了“哀思”这一灵魂,场面再宏大的丧礼也势必因违背礼制而走向反面。因为举行任何丧葬活动的核心目的就是要表达生者对亲人故旧的哀思之情。这种哀思之情因生者与死者的关系不同而程度各异。在《论语》里面孔子极力推崇周代为父母守丧三年,也就是哀思三年的传统,他的一个学生宰予不以为然。孔子斥责他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认为,孩子光生下来三年以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为父母服丧三年表达哀思是天下通行的丧礼。这是一种人类基于报答养育之恩而产生的自发行为,是一种基本的人伦道德。他进而质疑宰予对他的父母是不是也有三年之爱。...
为变革旧的丧葬礼俗的种种陋习,达到“教育昌明”,政府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这也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和制礼者思想认识的提高。但由于民间的丧葬礼俗从古至今沿袭而来,人们头脑中的许多信仰与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它有着强大且深层次的文化传统背景。因此,政府的很多措施进行的并不如人意,甚至有些遭到人们的抵制。“伴随着民族国家的进程,国家开始日益干预社会成员的个人生活,它运用各种手段来试图将原本隶属与社区的成员变为整个国家的公民。在这一进程中,虽然国家政治的礼仪运作弥漫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改造着人们原有的生活逻辑和乡土社会的人文景观,但这种改造并没有完全按照国家的预期顺利完成。”根据各地的地方志记载,大都注释着:“世俗不尽行之”、“县中尚无行之者”,即使是国民政府所在地的南京,虽有少数效西俗者以黑纱缠臂为服,“而齐民仍以循旧俗者为多焉”。...
据《仪礼·既夕礼》记载,在启殡和下葬这一段时间内,要先后设迁祖奠、祖奠和葬奠之礼。 首先,迁枢朝祖时要设迁祖奠。胡培翠说,此奠在“枢西、席前、东面设之,如从奠也。但从奠止醛、酒、脯、酷,此奠则有牲肉等物”。在汉代丧礼仪节中,朝祖时也要设启奠。《后汉书·礼仪志》载东汉大丧仪曰:“皇帝从送如礼。太常上启奠。”...
据《仪礼·既夕礼》记载,启殡在天色微明时举行,此时“二烛侯于殡门外”用以照明。在丧家众男女就位,丧主向宾客行过拜礼之后,商祝“声三,启三”,以警醒死者灵魂,告诉死者神灵行将出发。接着男女哭踊,有司将棺枢从坎穴中起出后,商祝用功布拂枢,并用夷巾覆盖在灵枢上。汉人死后启殡仪节,由于文献记载简略,兹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