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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看来,多数群众还是对墓穴的传统安葬形式情有独钟。这主要是受传统殡葬文化的影响,觉得“入土为安”是很有道理。所以生态墓园要想在将来取得好的发展,就要想办法转变国人的观念,让大家认同人死后并不是去往另一个世界,更不存在生活是否舒适的问题,墓葬只是为了纪念、缅怀先人,并不是传说中所谓“灵魂的居所”。...
生态系统是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的组合,其特征是系统内部以及系统外部之间存在着能量的流动,由此推动的物质循环。 生态系统中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在通常情况下(没有受到外力的剧烈干扰)总是平稳地进行着,与此同时生态系统的机构也保持相对的稳定状态,这叫做生态平衡。自然界内的生物若处在生态平衡的状态下,其种群规模和物种数量都会保持相对平稳。...
生态公墓是生态文明的思想在殡葬活动中的映射,这是对殡葬活动整体地理分布、文明程度的综合考量,也是对整个社会功能、伦理道德、文化氛围,对传统的殡葬文化、经济条件都是一种考验。生态公墓与传统公墓的差别主要体现在:...
老人咽气后,负责主持整个丧葬仪式的“主丧爷”便被请来,指导其子女完成丧葬仪式上的各种仪礼。因为在当时情境下丧者的子女都非常悲伤,在短时间内要做的仪俗又相当繁多,许多事情还要严格按照传统规矩,所以举丧事宜通常是请当地有经验的主事来,即俗称的“主丧爷”,由其全权负责与丧事有关的所有事情,子女们只管守铺尽孝。...
棺材大都是用木料依据人的身高做成的上宽下窄、长方体形状的葬具,用以盛放丧者遗体进行安葬。在z村未推行火化政策以前,几乎家家都要为家中老人提前准备棺材。那时往往自家备好材料,然后请木匠到家里打造,做完请师傅吃饭,再将做好的棺材放于平时不住人的侧房中风干,过一段时间将棺材抬出来刷上黑漆备用即可。...
z村历来推崇土葬,主要是因为当地以种植业为生,土地是其生存的根本,由此人们常说“入土为安”,如果丧者不入土,那其灵魂只能游荡于阳间不得安宁。以前丧者的遗体直接不经处理,装入棺材后进行土葬,自国家强制推行火化政策以来,丧者的遗体在焚烧后往往只剩骨灰,但z村人认为对骨灰仍要实行土葬。...
不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来看,还是从我国《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上来看,这两个规范有一处是非常能够肯定的,只要是在我们国家,不论讨论的是公益性的墓地,还是营利性的墓地,这两者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特别明确,那就是国家和集体组织,其它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没有权利对土地的所有权进行流转,这是我国国家性质的基础所决定的。...
在大致了解了这部分理论的意思之后,笔者认为此观点同前面提到的几种观点同样有一定道理但又不完全合适。因为我们了解到我国是物权法定的原则,物权法定的含义是:我国的物权种类必须全部由国家明文的规定,任何以其他形式出现的物权都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合同虽然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创设无名合同,但物权是不允许被任意创设的。也就是说,只要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现实中不就能存在其它的物权。学者们虽然一直在尽量将墓地使用权解释为我国规定现有用益物权的一种,但是经过我们上述的分析以后知道墓地使用权并不完全属于上述的任何一种权利,但是,我们可以很肯定的是,墓地使用权一定在物权的大范畴中。...
我国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约定,对原本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我国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和符合条件的三资企业。土地使用权其实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比如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没有开发出来的土地。我国法律规定的用益物权有四类,我们能不能考虑将墓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新的用益物权来看待呢?...
古往今来,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都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许多名家大儒都曾经在自己的论著中探索二者的关系,“天人合一”成为了二者关系定调中备受推崇的理论,而这也成为了我们推动现代殡葬改革最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