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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G市殡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市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结合本市的总体规划以及本市人口、环境等自然因素,制定本市殡葬设施建设的专项规划。殡葬设施规划法制化,殡葬设施规划是城乡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对殡葬设施的布点、调整、扩建、转移等一系列规划行为及其形成的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为殡葬服务机构的主管部门,在殡葬设施的规划上负有重要职责。殡葬设施在提供殡葬服务的同时,又会对周边的居民生活、心理和环境产生即时的和长远的影响。因此,殡葬设施规划必须平衡以下几对关系。第一、平衡方便公众与地区整体协调发展的关系。第二、平衡满足居民殡葬服务需求和克服盲目扩张的需要。第三、平衡满足功能性需求和保护环境的需要等。这些都需要民政部门从本行政区域的整体发展的角度,通过统一组织和协调,化解不同对象之间的利益矛盾,引导本地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生态公墓是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夹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理想的殡葬活动场所。生态公墓建设实质是从人类生态学的基本思想出发,把人与自然看作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建设,并采取行政、科技等手段,促进系统向更有序、稳定的方向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的同时,对殡葬活动的环境质量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理想的殡葬环境应该是一个与大自然和谐共存的空间,是一个以人为本、宁静而优美的自然生态空间,人们在其中进行殡葬活动有一种慰藉感、安全感、满足感。...
生态公墓建设是一个渐进、有序的系统发育和功能完善过程,一般都要经历生态卫生、生态安全、生态景观和生态文化等阶段。 1、生态卫生 公墓的生态卫生系统由技术和社会行为所控制,自然生命支持系统所维持的人与自然间的生态代谢系统,由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殡葬环境系统、废物管理系统、卫生保健系统共同组成。采用生态导向、经济可行和环境友好的生态工程方法处理和回收殡葬活动废弃物,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为人们提供一个整洁健康的殡葬环境。...
中华葬礼从客观归结为崇敬山灵,坟、家、陵皆为不同尺度的山体,但求入土为安、坚固而不朽。中国古代帝王陵墓“以山为家”的历史悠远。先秦时期,君王将相家“筑陵以象山”。秦汉时期,秦始皇把自己的坟墓称为“山”,定名为“丽山”’,把自己的陵园称为“丽山园’,蛋。汉代其他诸陵大都在地面上夯筑高大封土,当作山的象征,而汉文帝霸陵则为“因山为藏”的崖墓,可以说是“以山为家”(因山为陵)的过渡初期。魏晋陵墓因山为体,不封不树。唐昭陵以九峻山主峰为陵山,开创了唐代因山为陵,据势为闻的先河。自宋迄明清,帝陵规模虽远逊秦汉,但陵区集中,诸陵历历,昭穆相望,取得更为宏伟雄阔的场面五。明清帝陵依山附势而建,山水格局更臻兄美,以山为轴,建筑序列与山川形势融结为一体。值得提及的是,明孝陵在地下宫殿上起圆形坟称宝顶,以适应南方多雨的地理环境,便于雨水下流不致浸润墓穴,且用墙垣(罗锅墙)包绕,称为宝城5。至此地面陵体围绕着“山”这一主题,兄成了从地上筑山、凿山为穴,向宝城宝顶之技术及形象上的转变。...
随着国家对绿色殡葬的积极推进,公墓开始了绿色安葬方式的探索阶段,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创造节约型墓葬应以与自然相协调为前提。管子说:“人与天调,然后天下之美生。”很多山地墓园将起伏多致的山体切成一刀刀的平直的挡土墙,破坏了山林环境,自然之美荡然无存。先将环境破坏殆尽,再建立密集的节地葬,补充人造景观,弄巧成拙。因此,这样的方法是不可行的。...
针对日趋严峻的资源紧缺和生态环境问题,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方针背景下,民政部颁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创新骨灰安葬方式,积极推动绿色殡葬”。...
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反映立法主体在把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什么,是执政者立法意识和立法制度的重要反映。立法原则是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的内在精神品格之所在。...
中国同西方国家经济文的差异较大,殡葬制度也有较大的差异。我国殡葬虽经过几十年的改革推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法律规制还是方法技术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应当认真研究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推进我国殡葬事业,特别是殡葬法律规制的科学发展。...
德国殡葬法律十分健全,从遗体的基本处理、遗体的存放、遗体入硷、埋葬的方式、咨询服务和丧事料理服务都有相关规定,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原则,如果殡葬服务公司违反规定,根据有关殡葬法规,将被处以1000至10万欧元的罚款。德国法律对殡葬的规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