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是一个长期封闭的农业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动荡的年代,尤其是在清末时期,风云变幻,新旧交替。随着封建制度的逐渐瓦解,我国从封闭的农业大国走向了开放的工业社会。此时,西学东渐,新潮泛起,国人一时仰慕西风。西方生活观念的涌入,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冲击,中国的近代社会形成了新旧、中西矛盾交织的特殊面貌。反映在建筑上,一方面出现了许多新的建筑类型,如工厂、车站、银行、学校、教堂等,另一方面新的建筑材料如钢筋、水泥等与之相适应的建筑设备和技术等的运用都是对传统中国建筑的冲击。而新的生活、生产方式使得人们意识观念、审美情趣产生了变化,新建筑成了中国建筑发展的重要主导方向。...
随着环保知识的普及和殡葬事业的发展,绿色殡葬已经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绿色殡葬理念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认可。“绿色殡葬”一词不仅出现在各级政府民政部门的文件中,论述于专家学者的报告里,还成为大众的话题。...
1、保护人类健康为出发点的葬前遗体处理方式。 人死亡后的停灵、遗体接运、吊唁、遗体告别等殡葬活动中,遗体不同程度地向环境散发出的细菌、病毒等直接危害人类健康。即使对遗体进行防腐处理,防腐药剂的挥发也会产生醛类有害气体的污染。...
实施绿色殡葬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在殡葬领域的科学举措。只有通过转变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以资源恢复和循环利用、环境恢复与污染控制、温室气体减排等关键技术及相关工艺设备为重点,优先解决影响我国生态与环境的重大殡葬问题,才能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逐步明显改善。...
古代君土们居住的宫殿,其前部设置有“朝”,是君土朝见群臣和处理政务的场所;将“寝”设置在后部,作为君土及其家族生活起居的场所。而君土用来供奉祖先的宗庙,是仿照宫殿的规模和形制建造的。前面设有“庙”,供奉着祖先的神主,是朝拜和祭祀的地方;后面设有“寝”,摆放有家具和生活用品,作为祖先灵魂生活起居的场所。同时,也有君土把“寝”和陵墓修建在一起,作为墓主灵魂生活起居的处所,这就是所谓“陵寝”制度。伴随着陵寝制度的产生,“陵”与“寝”的共同修建摆脱了以往陵墓单独存在的局面,实现了陵园空问的创造,为陵墓园林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易·系楚辞下》记载:“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藏之中野,不封不树。”远古时期的人们对死者的尸体并不重视。白从鬼神论产生之后,人们才相信灵魂不灭,鬼和人的一切都是相似的,人们对待死者便如同对待生者一样,逐渐重视了起来。根据考古学者的发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已经有意识地将尸体埋入土中;新石器时代,人们挖掘土坑集体掩埋尸骨,并用陶瓷、盆钵作为容器装硷婴儿的尸体;原始社会末期,盛行单人葬和夫妻合葬,木制的棺和梓开始在墓中出现。但作为古代的主要丧葬方式的土葬,直到殷周时期中原地区的地表上还没有明显的坟丘。...
在墓祭活动举办结束之后,徽州宗族一般会安排一定人员对祭器进行清理,以便下次墓祭再次使用,在确认一切妥当之后,方才离去。如新安徐氏宗族规定,由祀首四人,在离开之前必须先将大小铁锅洗净去水,以免锈烂。各项器具,须与次年祀首一同安顿妥当,放归原处。其堂中粉板及墓前联板,仍应放归房内,烛台则须刮去蜡油,以免鼠啮更锁。...
墓祭首先要派族人到墓地斩除荆棘,清理墓域。族人先上山巡视,查看有无盗砍挖掘的情况,再斩除荆棘,清理墓域,为坟顶添土。如果祖莹有倾颓的情况,必须即刻进行修补,“祀首四人十三日到祠,必须先省墓域,稍有倾颓,即行堆补。”“方便全族前来进行祭拜。如果以前所砌砖石有不整齐的现象,“疑被人偷葬”,则众议选定日期用工修理,并大概记录所需的砖石数量,之后在选定的日期交由族人前去整理坚完,“如此则外人不敢欺侮侵损,切不可怠慢,此事最当紧也。”’...
墓祭活动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正如前文所言,徽州很多大族依照《朱子家礼》,均置有祭田、莹田、山场,其所得收入可“以备祭祀”,有的宗族便选择宗族各支轮流收租的办法,以举祭祀。如新安琅娜王氏宗族,“又湾坦祭扫,……就令高塘三房输流收租,如正德丁丑年一子二子分下子孙标挂,戊寅年三子四子分下子孙标挂,巳卯年六子八子分下子孙标挂,庚辰年七子九子分下子孙标挂,周而复始”‘,之后,便开始准备祭品等相关物件。这里,各个宗族也不尽相同,有的只置办相关祭品,如猪、羊、鸡、祭饼、祭酒等,有些宗族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还会置办奠帛、纸角、大官香、柄香、红烛、挂纸等物件。不同的墓址,则会配备不同的祭物标准。此外,即使是世家大族,在宗族公共财产之外,有的也会让各支轮流摊派准备祭物、祭品的方式进行,如新安六都程氏宗族则规定五房轮备祭品,前往各墓进行标挂。’还有些宗族将祭祀之仪、买办之需、经纪之人,均定立成规,使族人知晓并遵守,,以保障宗族墓祭活动的顺利进行。...
根据《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 102号)文件的规定,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标准统一调整为6000元,苏州市对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调整为16000元。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计发基数根据《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劳社险〔2009) 10号)的规定为1800元。丧葬、抚恤金的调整让民众操办丧事时可以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2011年8月29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颁布了《苏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对苏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苏大中专院全日制非苏州市户籍的学生、驻苏部队现役军人及在苏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办丧可以免除部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费用: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送(200元);遗体消毒费(30元);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180元);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600元);骨灰盒费(500元),最高免费限额(15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