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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权的更迭以及国家战乱的频发,使得统治者必须通过加强礼乐文化,并兼之以法令,来宣扬忠孝的观念,而宣传忠孝观念除了通过加强纲纪,强化对于人们的行为约束外,更多的也就体现在了通过加强丧礼葬仪的制度化、细节化、级别化,来强化对于社会的控制和管理。在精神抚慰方面,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延续了汉朝的制度外,还加强了对于官员丧礼的仪典,通过由政府亲办丧礼,主持葬仪,提供九--莺格、黄屋左薰、辊掠车、挽歌、羽葆鼓吹、武责班剑等丧葬威仪,并通过全国发哀、举哀、亲临、哭墓等方式强调官员与君主之关系的和谐,并且表达国家对于官员和人才的重视,以及对其身后事项的关注。...
在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学说百家争鸣对国家制度的影响不断加强,也对周礼中的各种制度都造成了程度不同的破坏,官员的丧葬制度亦然。各国之间的丧葬仪制均出现了差别,因而也较为混乱,在礼典和史书中也难以还原其全貌。在秦统一六国之后,由于秦朝二世而亡,其礼典的史书记载也颇少,仅能从《史记·礼书》中发现秦始皇“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减损,大抵皆袭秦故。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所变改”。秦朝时期的丧葬制度在制度构架上应该是与汉朝相似,但是考虑到秦朝尊君抑臣、厚葬以及巫现盛行的特点,秦朝官员的丧葬规制本身就具有和唐朝以前其他朝代的丧葬制度的区别性,即官员的丧葬不仅会受到皇帝制、诏的影响,在丧葬习惯上也会受到巫现的影响。...
儒家认为,对亲人的哀思发自内心但却要通过一些外在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外在表现形式包括面部表情、肢体动作、衣着服饰、丧期饮食、居丧居所等诸多方面。...
儒家认为,一场成功得体的丧葬活动都应该以凸显家属对逝者的哀思之情为前提。如果去除了“哀思”这一灵魂,场面再宏大的丧礼也势必因违背礼制而走向反面。因为举行任何丧葬活动的核心目的就是要表达生者对亲人故旧的哀思之情。这种哀思之情因生者与死者的关系不同而程度各异。在《论语》里面孔子极力推崇周代为父母守丧三年,也就是哀思三年的传统,他的一个学生宰予不以为然。孔子斥责他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认为,孩子光生下来三年以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为父母服丧三年表达哀思是天下通行的丧礼。这是一种人类基于报答养育之恩而产生的自发行为,是一种基本的人伦道德。他进而质疑宰予对他的父母是不是也有三年之爱。...
为变革旧的丧葬礼俗的种种陋习,达到“教育昌明”,政府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这也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和制礼者思想认识的提高。但由于民间的丧葬礼俗从古至今沿袭而来,人们头脑中的许多信仰与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它有着强大且深层次的文化传统背景。因此,政府的很多措施进行的并不如人意,甚至有些遭到人们的抵制。“伴随着民族国家的进程,国家开始日益干预社会成员的个人生活,它运用各种手段来试图将原本隶属与社区的成员变为整个国家的公民。在这一进程中,虽然国家政治的礼仪运作弥漫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改造着人们原有的生活逻辑和乡土社会的人文景观,但这种改造并没有完全按照国家的预期顺利完成。”根据各地的地方志记载,大都注释着:“世俗不尽行之”、“县中尚无行之者”,即使是国民政府所在地的南京,虽有少数效西俗者以黑纱缠臂为服,“而齐民仍以循旧俗者为多焉”。...
据《仪礼·既夕礼》记载,在启殡和下葬这一段时间内,要先后设迁祖奠、祖奠和葬奠之礼。 首先,迁枢朝祖时要设迁祖奠。胡培翠说,此奠在“枢西、席前、东面设之,如从奠也。但从奠止醛、酒、脯、酷,此奠则有牲肉等物”。在汉代丧礼仪节中,朝祖时也要设启奠。《后汉书·礼仪志》载东汉大丧仪曰:“皇帝从送如礼。太常上启奠。”...
据《仪礼·既夕礼》记载,启殡在天色微明时举行,此时“二烛侯于殡门外”用以照明。在丧家众男女就位,丧主向宾客行过拜礼之后,商祝“声三,启三”,以警醒死者灵魂,告诉死者神灵行将出发。接着男女哭踊,有司将棺枢从坎穴中起出后,商祝用功布拂枢,并用夷巾覆盖在灵枢上。汉人死后启殡仪节,由于文献记载简略,兹不论。...
《礼记.檀弓下》载:“铭,明族也。”郑玄注曰:“明族为神明之族。”可见铭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旗帜,而是神明寄托之族,含有代表死者灵魂或为死者招魂的作用。据《仪礼·士丧礼》载,当招魂复魄礼义举行过之后,若死者不能复生,就要为死者制作铭。《士丧礼》说:“为铭,各以其物。亡,则以绷长半幅,末长终幅,广三寸。书铭于末,曰:‘某氏某之枢。’竹杠长三尺,置于宇,西阶上。”待重做好后,“祝取铭置于重”。贾公彦疏曰:“今且置于重,必且置于重者,重与主皆是录神之物故也。”在大敛涂棺完毕之后,祝再“取铭置于肆”。郑玄注日:“为铭,设柑树之肆东。”贾公彦说:“上文始死则作铭讫,置于重,今殡讫,取置于肆上。铭所以表枢故也,云肄东者,以不使当碑于东可知。”铭在碑东的位置,一直到启殡时才把铭放回重处。《士丧礼》:“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取铭置于重。”郑玄注日:“祝降者,祝彻宿奠降也,与夏祝交事相接也。夏祝取铭置于重,为启肆迁之。”可见,这是为了启肆方便才把铭置于重处。当死者将要入扩时,祝再“取铭置于茵”。郑玄注曰:“重不藏,故于此移铭加于茵上。”贾公彦释日:“初死为铭置于重,启殡祝取铭置于重,祖庙又置于重。今将行置于茵者,重不藏,拟埋于庙门左,茵是入扩之物,铭亦入扩之物,故置于茵也,是以郑云重不藏,故于此移铭加于茵上也。士无戚族,唯有乘车所建摄盛之旅,并此铭族而己。大夫以上有底族,通此二族,则皆备三族也。”可见铭同茵是要一道埋入坟墓中的。...
清朝时,大同府遵行亲友奠和祖奠之礼。如“葬之前五日,下启,名曰‘辞灵’,受亲友、祖奠礼。”“(送葬)前三日,亲友J}奠,名曰‘辞灵’,延礼生,如开吊。”...
出殡的日期在治丧期间己经定好,在正式出殡之前,还有一些铺垫性的仪式。古有启殡之礼。殡,是指停枢待葬。古时,硷尸于棺,之后迁枢于西阶,又西阶乃客位,将死者看待为宾客,不能在家久停,因此称之为殡。又如《礼记·檀弓上》载:“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多启殡,是指将灵枢移至堂屋正中。而据《家礼》载:“举棺入置于堂中少西”,于此司马公释曰:“周人殡于西阶之上,今堂室异制,或狭小,但故于堂中少西而己。”吕到宋朝时,殡于西阶之礼己由殡于堂中少西替代,那么启殡之礼的执行也就被简化或替代。据《家礼》载:“发引前一日,因朝奠以迁枢告。”因古礼中有启殡之奠,今不行涂殡之礼,因此以此礼代替。行朝奠之礼时,供奉酒食如朝奠。之后,由祝斟酒,北向跪于前,大声宣告迁殡吉。然后内外皆哭,尽哀而止。...